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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九十五章 刘颖颖之死(2 / 2)

警车都还没有开到刘颖颖所在的小区,就被一场车祸堵住了去路,现场被人围得水泄不通,鲜血流了满地,流至了警车的轮胎下,空气中都弥漫着血腥味道。

死者正是刘颖颖。

白幼幼通过精神力穿过人群看到了躺在血泊中的女人,手渐渐的握成了拳。

看来,

这个世界的笔记本电脑,还真是有鬼。

可惜当时…

白幼幼再一次懊悔当时没能把笔记本电脑带走。

“真可怜啊。”

“是啊,还这么年轻,就这么被车撞死了,她父母得多难过啊?”

“唉,你说那车怎么也不看着点儿?横冲直撞的真是…”

现场一片嘈杂,许多人围在路中央对着一处指指点点,嘴上不住的说着同情可惜的话,两个警察见这架势,便知道一时半会儿是散不开了。

连忙就给同事打了个电话准备步行离开这里,可就在他们打电话的时候,盛俊打开车门走了出去,不过短短的几秒钟就挤进了人群之中。

老警察有些无语。

“他真是什么热闹都要去凑一下。”

说罢,又转过头看了白幼幼一眼:“姑娘,你看上他哪里了?”

白幼幼:……

她根本就没有看上他。

“我觉得他这个人特别有趣。”

这个回答老警察嘴角抽了抽。

他顿了顿才道:“姑娘啊,不是我说你,你看他在你家的时候,吃了东西不说,还拿你那么多东西,虽然都是些小零食,也不怎么值钱,但也可以看出他这个人眼皮子浅,你要跟这种人生活的话,会非常累的。”

“更重要的是,他明明不想接受你,却还要占你的便宜,他这完全是把你当成冤大头啊。”

老警察名叫刘来福。

今年已经五十岁了。

他有一个女儿在二十二岁的时候不惜跟他断绝关系也要嫁给一个混混做老婆,口口声声的说混混会因为她变好,为爱冲昏了头脑的她简直不顾一切,可是嫁过去以后过得是什么生活?

每天睡得比狗晚,起的比鸡早,不仅要养混混,还要养混混的父母,穷得连一件三十块钱的衣服都舍不得买。

这也就罢了,

因为他不同意女儿与混混交往,所以混混一直记恨在心,觉得刘家人看不起她,所以婚后对于女儿从来没有好脸色看,面对女儿辛辛苦苦为他找来的工作,也是不屑一顾,还经常在喝了酒以后就将女儿打得鼻青脸肿。

如果不是…如果不是女儿的邻居看不下去给他们打来了电话,那他女儿铁定会被打死在混混家。

后来他逼着混混与女儿离了婚。

可即便离了婚,曾经遭受过的苦楚也像是阴影一样时刻笼罩着女儿,现在女儿也才二十八岁,可看上去却像三四十岁的老妪一般,整个人都没有了精气神。

所以啊,

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这句话真的是一点儿都不假。

因为自己女儿的前车之鉴,所以现在刘来福看见男方不靠谱的恋情的时候,就忍不住想要提点两句。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