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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52章:婉儿献二计(1 / 2)

事实上,这事儿也不算是李旦父子主动挑起。而是,事情发生了之后,李旦父子顺水推舟而已。

问题的关键,就在曹月婵的弟弟曹昊。

想当初,曹昊追求长安第一名妓玉玲珑,玉玲珑的一颗芳心却系在了卫王李重俊的身上。

就算崔耕拿十万贯钱替曹昊给她赎身,玉玲珑依旧对曹昊看不上眼。

李重俊政变失败后,玉玲珑作为同党,被官府捉拿。

曹昊旧情难忘,又求了崔耕的面子,把玉玲珑放了。玉玲珑无处可去,就做了曹昊的妾侍。曹昊为了她,甚至宣布终身不娶正妻。

按说这事儿就此了局,不失为一场美谈。

可好死不死的是,玉玲珑的确对曹昊看不上眼,前些日子,跟一个去长安赶考的举人勾搭上了。

曹昊将二人捉奸在床,一怒之下,将那个举人杀了。

这要是在明清时期,跟本就不是事儿,本夫捉奸在床杀死奸夫无罪。

但在大唐年间,却要判处流刑,比谋杀罪轻点有限。

曹家家大业大,又经营着相当于国家银行的聚丰隆。李旦将此案,交给了右御史大夫苏珦处置。

秉公断案么,按说崔耕也说不出什么来。

可有人私下给曹家传话了,

苏珦再为人方正,遇到这种天大的案子,也得按照皇帝的意思来。

皇帝陛下的意思呢,是可怜曹昊是曹家的一棵独苗,曹家又与冀王深有关联,可以法外施恩,直接下旨赦了曹昊的一切罪责。

当然了,这恩也不是完全白施的,曹月婵得把聚丰隆的份子一半献给太子李隆基,一半献给李旦。

曹昊一死,曹家就算绝后了。曹月婵对于自己的份子倒是豁的出去,但莫忘了,这里面有一半份子,实质上是归崔耕所有,曹月婵只是代持而已。她怎么能拿崔耕的份子,给弟弟脱罪?

可不答应也不行。

传话的人说了,就是要全部的份子,一文钱也不能少。若是曹家不从……虽然曹昊罪不至死,但御史台有个把犯人暴病而亡,不是什么新鲜事儿。

给曹家一个月的时间考虑,一个月后曹家后果自负。

无奈之下,曹月婵修书一封给崔耕,让他赶紧想办法。

所以,崔耕才说出了刚才那番话。

上官婉儿道:“李氏父子干的这事儿的确不大地道,不知二郎你准备如何应对呢?”

“现在距离一月之期,还有多长时间?”

“你久在姚州,音讯不通,如今只有九日了。”

“九日?”崔耕道:“李旦父子摆明了是要讹钱,什么奇谋妙计都没用。事到如今,我也只有走一趟长安了。”

上官婉儿摇头道:“没那么容易。其一,你现在是剑南道安抚使,无令返京,视同谋反。就算你不在乎什么谋反的罪名,沿途官隘不肯放行怎么办?其二,你走了之后,剑南道的大局,靠一个戎州刺史牛仙客稳得住吗?权怀恩弄权,将剑南道的大好局面完全破坏怎么办?”